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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同责守护“舌尖安全” 食用农产品安全新政的深层逻辑与落实路径

党政同责守护“舌尖安全” 食用农产品安全新政的深层逻辑与落实路径

国家再次出台重磅政策,明确要求落实食用农产品安全党政同责。这一举措不仅是对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强化,更是将食用农产品安全提升到了国家治理和党政履职的政治高度。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一张以党政同责为核心的食用农产品安全防护网正加速织密织牢。

食用农产品是食品安全的源头,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久以来,我国食用农产品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完善,但仍然存在监管职责不清、部门协调不畅、基层落实不力等问题。特别是面对分散的农业生产主体和复杂的流通链条,单靠某一个部门的监管往往力有不逮。党政同责的提出,正是要破解这一难题,通过压实地方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协同共治的强大合力。

何谓党政同责?其核心要义在于,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这意味着,食用农产品安全不再是某一个职能部门单独的“业务工作”,而是党委政府必须共同扛起的“政治责任”。这一制度设计,打破了以往食品安全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怪圈,要求将食用农产品安全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谋划,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可以说,党政同责抓住了食用农产品安全治理的“牛鼻子”,是一场深刻的制度创新和责任重塑。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要将党政同责从纸面要求转化为实际成效,需要从多个维度精准发力、持续用力。

第一,责任清单要明晰,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食用农产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党委在组织领导、政策制定、考核监督等方面的职责,以及政府在监管执法、经费保障、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具体任务,防止责任悬空、推诿扯皮。要将责任逐级传导到乡镇(街道)、村(社区),确保基层有人管、有钱办、有手段。

第二,考核问责要硬核,形成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将食用农产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作为评价其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对履职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重大食用农产品安全事故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区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励,树立鲜明的干事创业导向。

第三,源头治理要深化,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和重心下沉。 食用农产品安全的根本在源头。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必须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一要强化产地环境治理,加快土壤、水体污染修复,严控农业面源污染。二要规范农业投入品使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高毒禁用农药、兽药的行为,推广绿色生产技术。三要推进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按标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四要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机制,让合格证成为农产品的“身份证”,实现全程可追溯。

第四,监管能力要提升,构建智慧高效的综合监管体系。 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的投入,加强基层监管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装备,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立覆盖全链条的智慧监管平台,提高风险发现和处置能力。要健全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打通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形成从田间到餐桌全过程无缝衔接的监管链条。

第五, social共治要拓展,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在强化党政同责的要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行业自律作用和社会监督力量。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媒体和公众参与监督,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用农产品安全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落实党政同责,是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关键一招。唯有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将党政同责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筑牢食用农产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吃得健康,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健康中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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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0-07 07:07:08